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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见过很多不可思议的事情(有哪些不可思议的事情)

网友提问:

你们见过最不可思议的事情吗?

优质回答:

女同学给他的堂哥捐肾,结果现在怀孕都是一个大问题,每天躺在床上泣不成声,但是后悔又有什么用呢?成年人还是要为自己的行为买单。

一个宿舍的好闺蜜,自从高中毕业之后,我们两三年都没有联系了,我考上了当地的一所大学,而她却出去上班工作了,但后来发生的一件事情,却真正惊醒到了我。

有一天,我晚上正在图书馆自习,一通电话打来进来,我打开手机一看,是我们高中一个宿舍的好姐妹,怎么还有空打电话给我,虽然这么想,但是心里还是十分高兴的,然后我就点击了接听。

先是寒暄客套了几句,问我现在读大学的感觉怎么样啊,不像她只能读大专,还说好羡慕我,然后说着说着,她突然神神叨叨的和我说:小冉,你知道吗?雷秀秀竟然给他捐了肾,现在半死不活的在医院呢。

我说:啊,你说什么?

她说:我从头给你说,上段时间我刚从医院回来,雷秀秀躺在医院呢?他告诉我,他给他的堂哥捐了肾,现在修养当中。

我听到后,眉头一皱一边往图书馆外面走,一边说道:什么,雷秀秀给他堂哥捐肾?有没有搞错?自己的身体不要啦?

她说:我一开始也觉得不可思议,但这是真的啊。

雷秀秀他的堂哥得了慢性尿毒症,我见过他的,长的还挺帅的,真的可惜了,后来雷秀秀的伯母急得快要哭了,然后叫上家里人去医院做配对,说什么都要让他儿子活下来。

结果雷秀秀他伯母一家人都没有配对成功,后来她们让雷秀秀去做配对,秀秀这个人你也知道,从来都不好意思拒绝,于是就真的去做了配对。

结果你猜怎么着。

雷秀秀竟然配对成功了,我说道:然后呢?然后雷秀秀就捐了?她咋这么傻?

她说:不是,雷秀秀一开始当然是不愿意捐啊,但是她说她伯母小时候对她确实很好,后来因为雷秀秀配对成功了,她伯母就天天打电话,每天都打电话,去软磨硬泡,骚扰她,结果雷秀秀就被套路了,把肾捐给他堂哥了。

我疑问状的问道:雷秀秀他爸爸没有出面制止吗?

她说:哎呀,你跟她认识这么多年,竟然一点都不知道她家里的情况,雷秀秀家里人都不管她的,她的学费还是她大伯他们交的呢。

所以雷秀秀才说她伯母小时候对她好啊。

我担心的问道:那雷秀秀现在怎么样了?

她现在医院呢,体质还不太好,感觉有些虚弱,对了,我刚刚上网查了一下,虽然网上说,少了一颗肾,不会死亡,但是对身体有极大的损伤,可能这辈子就这样了。

不过雷秀秀她伯母说了,会养她一辈子。

是的,这就是我曾经见过最不可思议的一件事情,我的高中同学,竟然把肾捐给了大他三岁的堂哥,可怜的雷秀秀,当时才20岁啊,现在已经三年过去了。

听说,他堂哥虽然是安上了一颗新肾,但是好像却起不到很好的作用,身体还是很虚,肩不能抗,手不能提,整天就是躲在房间玩手机,三天两头往医院跑,家里的钱,也基本被他耗的干干净净。

而雷秀秀的情况更加难,她的父母彻底抛弃她了,连她伯母也食言了当年的诺言,不过现在她找了一个男朋友,她缺少了一颗肾,每天就躺在床上,极少出去活动。

就连怀孕都不可以了,医生说,缺少一颗肾,对怀孕来说是很大的负担,如果强行怀孕的话,可能人就直接没了。

也不知道雷秀秀还能坚持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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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好朋友,他的人生发生了不可思议的事情。让我百思不得其解。

他年轻的时候风流倜傥潇洒帅酷。因为长得帅又很有才华,诗词歌赋无所不能。

歌唱得特别好。那时候我们都是唱四大天王,黄家驹谭咏麟张国荣,他不仅能惟妙惟肖地模仿这些所有人的声音,还能唱出自己的特色,在KTV里面迷倒了很多女孩子。

他的诗词也写得好,年纪轻轻就非常爱好古诗,经常自己填词写诗。偶尔还能自己作曲,他曾经做了四首曲子,参加一个全国比赛还拿了奖。

他除了唱歌声音也好听,喜欢朗诵,因为他是南方人,普通话并不是很标准,可是他却能把文章读出来的味道很有韵味。

最要命的是他画也画得好。一开始他是学油画的。后来他说油画不如中国画有韵味,于是又改学国画。

他画国画一度被许多专业的画家认可。因为他不循章法,极具禅意。曾经有一个大型的拍卖会,还想邀请他出作品。

这个人极喜欢看书,古今中外不管是什么书,他都饱览一遍。

谈起话来天上地下古今中外如数家珍,好像有点无所不知的味道。这些都还是其次,最要命的是我作为朋友身高1米8。

长得还有点像陈道明。简直是让无数女性倾倒啊。

可是年轻的他多少有点自负,常常恃才自傲。总觉得世上其他人都是傻瓜,只有自己是最清醒的那个。

于是他最终各种领域求索的没路可去。在一个机缘巧合之下。他在旧书摊上买到了一本六祖坛经。

回去一顿翻看,简直是颠覆所有的价值观。

那年正是非典肆虐的一年。我这位朋友忽然得了疾病,症状和非典特别像。高烧咳嗽昏迷。

他不慌不忙在床上写下了一封遗书和一封辞职信。托我寄出辞职信后,他就静静地等死。那时我和他同住一间出租房。

我买了药给他,让他安心养病。却也奇怪,病就几天之后就好了。

于是他告辞退租回家去了。

可是这一去就是7年没有见到他。7年后再见他的时候,他竟然活出了一个世人都无法接受的状态。

7年后我通过一些方法找到了他,他住在一个城市非常狭窄偏僻的贫困角落。

那个房子极其狭小,阴暗潮湿,仅仅40平方米。他孤身一人并没有结婚。房子里除了仅有的桌子椅子连沙发都没有。

墙上全是空白,就挂了一张书法上面写着:如梦,可死。四个大字。

我说兄弟啊,7年没见你,你怎么混得这么惨呢?

他说:不惨。还有呼吸,还在活着呢。

我听了眼泪都要流出来了,真想在皮包里拿出一沓钱来给他。

我说:你以前的工作不是挺好的吗?我记得7年前你还是广告公司的创作总监呢。

你为什么现在搞得这么落魄呢?你今天中午吃饭了吗?

他笑了笑说:你要是真觉得我落魄,你就送点钱给我呗,我原来是有套大点的房子的。前两年我把它卖了。给我父母治病用完了。

我住在这个小地方挺好的。人其实就是睡一觉吃几餐,上个厕所就这么简单。

我说:你连个书房都没有,还这么简单。你画画在哪画呢?

他说:我基本上很少画画,有时候想画了就在墙上画,把纸贴在墙上,一样可以画。

我又问,那你还去KTV唱歌吗?

他说:我很多年不出去娱乐场所,在家我也很少唱歌,那些歌实在是太没意思了。

以前我觉得在KTV唱首歌,让里面的那些妹子给我鼓鼓掌,我已经很开心很虚荣。

现在我觉得真正的歌声就是自然的声音,比如每天早上我听到我窗户外面有鸟叫,有人们起来去劳动的声音,有隔壁邻居在吵骂的声音,这些都像歌一样,挺好听的。

这个时候隔壁又传来吵架的叫骂声和楼上的装修声。实在是太嘈杂了,他那里隔音又很差,我实在待不下去了,我就问他就这种环境你都能住得下去。

我还有一套房,环境不错,不如我便宜租给你吧,你搬家吧。

他说:为什么要搬家呢?我这个点雄踞老城区千年生活核心地带,旺中带静。辐射三公里繁华生活圈,出门就有三个颜色可选的共享单车。街坊四邻都很熟悉。就连老鼠蟑螂都跟我混熟了。

你要我走我还舍不得呢。

我说:那你现在靠什么吃饭呢?你没工作了吗?

他说:有啊,我在CBD最繁华的一栋楼的70层上班。我的办公室少说也有四五十平方米。能俯瞰整个江岸。我上班身边有云飘过的啊!

我苦笑说:就这种时候了,你还可以开玩笑。

他说:你不相信算了。我确实是在那上班,没有骗你,你不用替我操心,我工资也不低,至少现在不会借贷。

我说:那你为什么不结婚呢?

他说:怎么可以让一个良家女子来跟着我受罪呢?

我听到这里有点生气了,我说你既然工作还可以,为什么不好好的活,为什么要这样糟蹋自己呢?

他反问我:什么叫做好好的活,挣几百万上千万上亿的钱,把自己打扮得光鲜亮丽,开着几台豪车出去潇洒,天天吃香的喝辣的山珍海味不停地造。是不是这样?

这样其实也是好好的活,只不过这是人家的好好活,这不是我的好好活,我的好好活就是——

下了班我就钻到这里,哪里都不去。安安静静地过着我的日子。

我既不打扰别人,别人也不要来打扰我。

我说:那你不孤独吗?你不觉得这样很怪癖吗?你为什么不和光同尘呢?你既然是个修行人,你为什么不出去和这个世界接地气?

我说:你看看我这个地方还不够接地气吗?地下的潮气经常把我弄得风湿病犯了,这是最接地气的地方。

你说我不跟世界融合。我不就在这世界上吗?还需要融合吗?世界就包含我,我就是他的组成的一部分。我本来就和光同城的,我不需要再去刻意和光同尘一下。

你要知道我就是世界,世界就是我,没有什么两样。

你是觉得我太清静太冷僻不热闹,我告诉你,我这里热闹的很。

我身体里面有很多细菌病毒寄生虫细胞啥的。他们有恒河沙数这么多,每天都在那里打仗啊,聚会啊,生产啊,搞得非常热闹,我也管不了这么多了。

所以对我来说热闹和清静都没什么意义。动啊静啊,这些都只不过是个名词而已。我们大脑里面经常会看着一个样子就下定义,

看见这个人坐着不动就说他安静,其实他那里面在开运动会。或者妄念横飞,好像在刮龙卷风,但是你在外面看他好像在老僧入定。你说他是动还是静?

有时候一个人在上班在做事。在不停的说话。一天到晚没有停过,可是他内心却是如如不动的,从来都没有被境和事牵扯动过。那你说他是动还是静呢?

所以说不要光从眼睛里看东西来下判断。多半是靠不住的。

我说:我搞不懂你为什么现在变这么怪。只是我觉得你好可怜。你本来是一个才华横溢的人,是一个大家都喜欢都欢迎的,你曾经是社交的天花板啊,怎么现在搞得像个社交恐惧症的装在套子里的人一样。

他说:以前的那个我。固然说也有可取之处,但是该死的时候就让它死掉吧。

人要懂得把自己杀死,然后把自己再生出来。不断的杀死不断的生出来。这样的操作搞久了,你就会发现。你是无所谓死和无所谓生的。

你总是看到过去,过去其实是没有的。那些所谓回忆,只不过是你头脑里面的一些妄念残片。是你在为那些时间的假象执着,知道吗?

你误以为自己经历过的那段时间,经历了那些苦与乐,那些所谓刻骨铭心的事情。其实你并没有真实经历,那是一场梦,你在做梦却做的这么嗨,何必呢?

人就是两个选择,要么就是慢慢的醒过来。要么就在这个梦里面继续又做梦,就像盗梦空间一样,梦里面还套梦,梦里面还套梦,像俄罗斯套娃一样套下去,无穷无尽。

这种连环套的梦境,你想出来是很难的。

香车宝马,山珍海味,天姿国色,江山社稷。这些大梦就非常难醒。

有些人从这些大梦里醒来,又跳入另一个大梦里面。如成佛做祖,得道开悟、生命蜕变、鸡犬升天。

所以佛说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他为什么这么说,就是要我们赶快醒快点醒来呀,wake up啊!

我叹了口气说:七年不见你就变成了个疯子,唉,我无话可说。你继续沉沦吧。

他笑着说好的好的,你走的时候记得帮我把门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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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过好多最不可思议的事情,难以言表[比心][握手][握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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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手通过自己巧妙的设计,让受害者自己把自己的脑袋切了下来。其心思之缜密,计算之精准,让人叹为观止!

东北某县城,一个早起的农民大叔下田干活,突然发现路边倒着一辆农用三轮车,几十米外还躺着一个人,大叔走进一看,吓得是魂飞天外,因为地下躺着的这个人没有头。

后来警察过来了,勘察现场的时候发现:在离尸体不远处的草丛里有一个人头,正是死者的。

警察成立了专案组,专家组讨论案情的时候发现这起案件扑朔迷离,非常的蹊跷。

死者的脖子伤口非常齐整,不像是被刀砍下来的,那么是什么凶器这么锋利,可以瞬间把人的脖子弄断?

死者除了脖子被切断,身上没有别的伤痕,现场也没有打斗的痕迹,就好像死者开着车突然脑袋就自己掉了下来,凶手是怎么做到的?

最后警察通过大量的走访,缜密的侦查,终于还原了事情的真相,当真相呈现在众人面前的时候,所有人都倒吸一口凉气,这个凶手真是个天才。

凶手因为一些事和受害者产生了矛盾,为了报复,他精心设计了一个死亡陷阱,无接触的情况下让受害者自己把自己的脑袋给切了下来。

被害者是一个菜农,他每天天不亮会去批发市场进一些蔬菜水果拉到菜市场去卖,而且他走的都是同一条路线,每天差不多的时间点都会路过他被害的地点。

凶手和被害者是熟人,他很了解受害者的生活轨迹,于是有一天他准备了一根很长的细铁丝,早早地来到受害者必经之路。

他将细铁丝的两端系在路两边的树上,高度正好是被害者骑农用三轮车时脖子的高度,然后躲在路边的草丛里等待。

不久以后,被害者骑着农用三轮车来了。因为赶时间,再加上路上没有行人,被害者骑得很快。这时候天还没有亮,被害者根本就发现不了前面的铁丝,所以猛地就冲了过去,因为巨大的惯性,再加上铁丝很细,瞬间就将他的脖子切断,脑袋也滚进了草丛,无头的尸体翻倒在地。农用三轮车因为没用人控制,也翻倒在路边。

凶手看得手了,立刻从路边跳出来,把细铁丝解下来,然后赶紧离开事发现场。

后续:

凶手为了实施自己的犯罪行为,可以说是绞尽脑汁,精心设计。他以为这样就可以逃过法律的惩罚,却没有想到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就因为他现场留下的一些痕迹,被警察顺藤摸瓜,终于将他抓获归案。

这个案例是我很早以前在电视上看到的一个纪录片,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不仅痛恨凶手的残忍,同时也惊讶他设计出来的死亡陷阱。对于我来说,这真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有多大仇才能让人想出这样一个杀人的死亡陷阱啊?

所以说做人做事一定要学会冷静,千万不要走极端,否则的话不仅害人,而且还害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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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不可思议的事情是我自己的,在半睡半醒之间,就是快要入睡的时候看到一个场景,然后这个场景是很多年以前的场景和人物,和别人一说,人家说这是谁谁,而且是过世多年的人,自己也会很惊讶为什么会看见未曾相识的人,还是多年以前没有看见过的场景,但是不恐怖,还有些温暖的感觉。

还有就是我能只靠手提掂量就能判断40斤以下的物体的重量,多的悬殊在1斤左右,几斤的基本上差不多,有几次买几斤的东西,老板一称重量就说:“你手真准是耿直人,重量刚刚好不多也不少!”我也不经常称东西,也没刻意的去练习过,但是都估计得比较的准确,这也是我觉得不可思议的地方,但是确确实实是真的![what][得意][奸笑][奸笑][可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