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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pany是什么意思(英语双意词之Company,公司是否总能陪伴你)

今天讲一个大家最熟悉不过的词,company。这个词一跳出来,稍懂一点英语的人都知道它的意思是“公司”。其实,company还有一个意思也很常用,即“陪伴”。在本国人讲的英语中这个意思还挺常见,也是一个口语化的词,比如“No worries. I will keep you company.” (不用担心,由我陪你呢)。但当我将这句话输入百度时,百度在线给出的翻译是:我会让你陪伴。这不够确切。我陪你和我让你陪是两个概念。在拍拖的时候,你陪我与我让你陪是个原则性的大问题。
出于好奇,我登陆到谷歌,在谷歌在线翻译输入同样的搜索,人家给出的却是正确的翻译。看来这两家公司背后的数据样本还是存在着本质区别的。
这里要插一句,我们学校里学的英语和老英老美使用的英语还是有些断层的。所以我建议大家多看一些美剧或原版电影,感受一些本国人讲的纯真英语。
回到company的话题上,这“陪伴”与“公司”有什么关系呢?当然有,而且我们最常见的“公司”之意还是由“陪伴”陪出来的呢。根据维基百科的解释,Company的英文是从companio这个拉丁语演化而来的。Companio在法语中的意思是“一起掰面包”,英文中另一个词Companion(同伴)也是而来的。
原来最早的公司都是小型的私人作坊,大家生息与共,干完了活就坐下来“一起掰面包吃”。于是,company就成了小型公司的代名词了。事实上直到今天大型公司用的还是另一个词corporate,英语中的公司按大小有不同的对应词,不像汉语就一个词,原因就在于company的这层典故。
顺便说一下corporate这个词,它是“corp”这个词根延伸出来的,即“身体”的意思,大型公司都是incorporate(合成)出来的,即由子公司这些组织合为一体而成的。你看美国人给你的名片,公司名称之后都写着Inc,也就是这个incorporate的缩写。Company以“一起掰面包”的行为来命名其实有很深的象征意义。它象征着“同呼吸,共命运”的共同利益体。我们中国人现在形容与他人的关系时,如果说“我和他只吃过一顿饭”时,说明很不熟。同理,如果天天在一起掰面包吃,那可是唇齿相依的关系了。
事实上,这种象征意义在当今的欧洲依然存在。公司的存在其实有两个方面,必要性与可能性。必要性就是这种抱团取暖的社会关系。在法国与德国,员工与公司的依存关系要比美国强得多(中国也比较弱)。我在德国工作时,有一次参加一个领导力培训,当讨论到公司使命时,让我这个在美式MBA“股东利益最大化”的标准答案里泡大的人大跌眼镜。几乎所有在场的德国同事都认为,员工利益是与股东利益同等重要的。从这个角度去理解,德国人和法国人爱闹罢工实在是一种太正常不过的现象了。以前是一起掰面包的,怎么能“人说没就没了呢”?
公司存在的一个价值就是让大家有面包吃。我爸到德国来探亲时,发现我们住的小镇的商店没什么人气,就很纳闷:这些商店怎么存活?
其实他们有他们的模式。我的德国邻居告诉我,他们买东西尽量买镇上小店里的,彼此照应嘛。明白了这一点,你就可以理解德国公司为何很少更换供应商,即使像花旗这样的外来银行以更好的价格与服务将门店开到你家门口,但德国公司还是优先考虑本土银行,那些困难时期曾帮助过他们祖祖辈辈家族企业的本土银行。
所以,在很多欧洲国家,公司行为并不总能用单一的逐利动机来解读的。现在包括中国在内的大型企业都会倡导“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CSR),最早也是出自欧洲企业“取之与民,用之于民”的基本诉求。
我2002年刚到英飞凌慕尼黑总部工作时,第一天走进办公室就看到黑板上贴了一副漫画,很有意思。画面上的一个老乞丐看到一个白领模样的新乞丐加入,就问道:Are you just divorced or from Infineon(你是刚离婚还是从英飞凌出来的)?
在离婚成本剧高的德国,有一种乞丐是离婚离出来的,而现在似乎又多了一种新模式了!十五年前的英飞凌,作为最早推行美式管理“淘汰5%最差员工”的公司,遭到了全德国劈头盖脸的舆论声讨,这幅漫画只是诸多段子中的一条。
维持员工的生机并让大家有过体面生活的理由,这就是公司存在的必要性。德语中有一句著名的话:Leben und Leben lassen,(自己)活也得让他人活。公司存在的另一个理由就是经济上的可能性。公司的存在,用经济学的理论来解释,其唯一的理由就是它是一种更经济的交易模式。如果生产资料、劳动力与资本在公司的组织运作下不能产生高于个体或其它协作模式的经济效益,公司就不应该存在。五十年代的“人民公社”之所以无法长久维持,就在于它是一种反生产力的组织形态。
讲来讲去,公司就是一个捆绑利益的组合体。大家聚到一起掰面包正是因为大家共存这样的信念:我们组合起来可以吃到更多的面包。但面包并不总会源源不断地增加,这个时候就该分开了,大家无法再stay company(待在一起)了。
让我用亚马逊创始人贝索斯的一句名言作为本文的结语:当我们发现点两个披萨饼不够大家吃时,这说明我们的队伍太大了,必须分拆另起炉灶了。从十七世纪到二十一世纪的今天,看来公司的演化只是从“掰面包”演变到“切披萨饼”而已,背后的基本原理一直没有改变:公司的利益与员工的需求永远是一对矛盾共同体。公司,你还陪伴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