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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休假管理办法(年休假规定整理汇总)

年休假管理办法

又到了年底,有多少人的年休假还没有休,有多少人又在想着今年的年终奖有好多,又有多少人对年休假与年终奖真的了解呢?
下面是小编对相关规定进行整理
年休假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连续工作一年怎么界定
对于连续工作一年的界定,各个地方都存在差异。
根据《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三条中“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可以是在同一单位或者不同单位连续工作的时间,但其中在同一单位或者不同单位间的工作时间不得间断超过一个月以上。超过的,其连续工作时间重新计算。在同一或者不同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职工才有资格享受年休假。享受年休假的天数,按累计工作时间确定。
关于新入职员工的年休假计算
部分公司对于年休假的理解为必须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才可以享受年休假。这个认知是错误。

按照《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三条的规定:连续工作满12个月,可以是同一单位也可以是不同单位,只要中间未间断1个月以上。职工都可以根据总的工作年限享受年休假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带薪实施办法》第五条 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未休年休假的相关规定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在这里需要注意职工同意需要采取书面形式,并且当无法协商一致时,应当以职工意愿为主。)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即正常工资+200%)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注意:企业对于职工主动要求不休年休假,必须要求职工出具书面申请,并且要保留相关记录)

实务中,部分企业会要求员工自行填写不休年假申请。这种做法是存在很大的风险的。在实务中可能被认定申请无效,企业需支付未休年假工资。

现目前在很多企业的规章制度中都有规定“到了每年年底或者第二年第一季度,只要员工还没有休完,就视为放弃”的类似条款。此类条款规定在实务中是无法得到支持的,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中的规定,安排年休假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职工放弃年休假的条件为“因本人原因且需书面提出申请”。规章制度中的自动放弃条款并不能证明职工是由于本人原因而放弃年休假。

未休年休假的报酬计算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十一条规定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
前款所称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实行计件工资、提成工资或者其他绩效工资制的职工,日工资收入的计发办法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员工离职需要支付未休年休假报酬嘛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十二条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注意:根据条文理解,安排年休假是企业的法定义务,不论员工是主动离职还是被动离职,企业都应当支付未休年假的工资报酬。因为《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中对于年休假的休假条件要求为连续工作1年,即可享受。而不享受的情形中,只提到相应天数的病假、带薪事假、寒暑假等,并没有关于离职的相关规定
不享受年休假的情形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注意:只要不属于以上情形,职工均可享受年休假
如有遗漏,请联系小编进行补充
下期预告;年终奖
劳企关系俱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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