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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离开我,否则,我就会自残!”

这是思维补丁的第579篇文章
很喜欢的一首歌,单曲循环系列。
头图基于CC0协议引用。
“高估了对方的爱,低估了自己的命”。目睹了越来越多的极端悲剧,我常常想起上面这句话。上中学的时候,校园里早恋的同学不少,这件事的连锁反应是,失恋的同学也不少。年轻人嘛,总是把爱情动辄和生死二字联系在一起,仿佛不为爱死一次,就无法证明自己傻逼一样。喝安眠药、割腕、绝食、酗酒……大概率上,傻逼中学生做过的事情,我那些中学失恋的同学们,都要死要活地做过。还记得我上中学那时,最流行的自虐方式是“烫烟花”,方法是把燃烧的烟头放在手臂上方炙烤,或者也可以选择直接摁灭在皮肤上,高温会在皮肤上留下一小块丑陋的疤痕,而且据说死都不会消。有人把整条胳膊烫的跟得了皮肤病一样,形状令人作呕,但年轻嘛,还眼泪清澈地以为自己为情所炙。
自虐是如此地普遍,自我伤害是如此地“下意识”,以至于会令人有些恍惚:如此自虐,借自残来表达自我,真的有效吗?不必援引那一起具体的悲伤,我想你总有一天也会在成长中发现:在一段畸形的关系之中,处于劣势一方的自我抗争,往往不是选择“进攻”,而恰恰是自我伤害。在一段关系中,选择以自我伤害来唤起对方的注意和关注,无疑是一种卑微的自我表达。自虐的人试图以某种对痛苦和忍耐和伤痕展示,来获取对方一丝的怜悯的心疼和关心。这类自我伤害,常见于热恋中的男女,有时,这类本质上是苛求对方怜悯关注的“自虐”还会以自我放逐的行为展现。比如男生的自暴自弃,女孩子频繁更换男友,而且是质量极低的男友,以期获得对方的“拯救”。可能很少有人意识到,所谓“爱”,所谓“感情”,本身就意味着某种权利。谁又能分清,这世间,有多少句“我爱你”,背后其实表达的是“你要接受我的控制/支配/命令”。无论是父母子女之爱,还是男女情欲之爱。否则,又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在获得一段感情关系之后,渴望自由?齐泽克说:当你爱一个人时,你等于把毁灭自我的权力交给了他,只是希望他不要使用这个权力,虽然只是希望。当然,有时人们很难分清到底是自己受到的创伤更大,还是自己施加的伤害更深。毕竟,发起毁灭的一方总是不认为自己有错。“不要离开我,不要不在乎我,否则,我就会自残。”如果你试图用自我伤害的方式,挽留对方,或者仅仅是试图引起对方的“注意力”,产生一丝丝可能的心疼的感觉,那我劝你最好对着镜子骂自己一声,你是痴心妄想。那大概率只会令对方对你产生真正的厌恶,要知道,厌恶可是比恨更能冷却一段感情了。
我还想谈的是另一种更为畸形,也更为极端的自我伤害。在畸形关系中,因为自尊和人格被反复揉捏挤压,人的内心很容易呈现某种崩塌式的坍缩——这种坍缩是如此的可怕,以至于会催生受害人轻生的想法。这时候,另一种可怕的想法就会在无助者心中,慢慢滋生,甚至会成为自我毁灭的催化剂:“我死了,他至少会心疼一下吧,他至少会惋惜、就伤心,甚至会害怕的吧?”“永远地失去我,他的内心总该会有一丝丝的惭愧和后悔吧!”“他下半辈子都会活在后悔和不安之中,因为他曾经那般对我,他知道是自己造成了我的自杀!一定会的。”……很多傻气直冒的年轻人,甚至会自我脑补自杀之后,那个曾经伤害过自己的人,怅然若失的日常和失声痛哭的场景,亦或惶惶不可终日的后半生。但我告诉你,小傻逼,别幼稚了,这些事情不会发生的。堕落,自虐,自我放逐,甚至,选择以最极端的方式进行自我毁灭……你做的这一切,在那个伤害你、控制你的人心中,不会留下一丝丝涟漪,他/她大概率只会觉得你疯了,间或有些幼稚罢了。伤害你的人,除了惩罚降临到自己头上,他们不会有一丝丝愧疚感,哪怕你已经选择了死亡。这一句,说的不仅仅是感情。当然,你可能还是会误解我的意思,我的重点不是在告诉你选择合适的报复。我的重点是告诉你:不值得,所有的这一切,不值得你这么去做。
在人间走一遭,你总会遭到很多欺负、侮辱、诋毁和嫌弃,所以还请爱自己一点吧。毕竟,伤害你的事儿,总有人会去做的。
这里是思维补丁,谢谢你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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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慧超,前媒体人、资深品牌公关顾问
作家,已出版《这个世界不欠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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